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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低温恒温槽使用注意事项
浏览次数:1082发布日期:2016-05-04
上海低温恒温槽使用注意事项
1、使用上海低温恒温槽前槽内加入液体介质,介质液面应低于工作台板30mm左右;过低的液面在通电工作时会损坏加热器。
2、槽内液体介质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原则: a. 当工作温度在5——85℃时,液体介质一般选用水; b. 当工作温度在85——95℃时,液体介质可选用15%甘油水溶液;接近或达到100℃时应使用油; c. 当工作温度低于5℃时,液体介质一般选用酒精或冷冻液;
3、制冷开关关闭后,再次开启制冷开关应间隔15——25分钟(视环境温度);
4、电源:220V50Hz,电源功率应大于仪器的总功率,电源必须有良好“接地”装置;
5、仪器应安置于干燥通风处,仪器周围300mm内无障碍物;
6、当上海低温恒温槽工作温度较低时,应注意手勿进入槽内,以防冻伤;
7、 上海低温恒温槽使用完毕,所有开关置于关闭状态,切断电源;
8、 仪器应做好经常性清洁工作,保持工作台面和操作面板的整洁;
9、 经常注意观察槽内液面高低,当液面过低时,应及时添加液体介质。